1、学生档案是什么?里面有什么内容?
答:学生档案是学生在学校活动中形成的,记录和反映学生个人经历、德才能绩、学习和工作表现的、以学生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、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。
学生档案主要内容:
(1)高中阶段的档案材料(含高考报名表,高中毕业生登记表,党、团员材料,奖惩材料,社会实践活动表,高中毕业会考成绩)。
(2)学生入校后填写的《江西科技学院新生入学登记表》。
(3)《江西科技学院学生体格检查表》。
(4)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、省、市和校级等各类表彰形成的材料、登记表、荣誉及技能证书复印件。
(5)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、校纪,触犯国家法律、法规受到的行政处分决定。
(6)学生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、共青团的材料。
(7)学生学籍成绩单、毕业生登记表。
(8)毕业生就业通知书。
(9)可供组织参考的其他材料。
2、学生档案有什么作用?
答:考研政审、企事业单位招聘、公务员选拔、职称评定、工资调整、转正定级、计算工龄、入党、工作调动、出国政审、落户口、结婚、生育、购买社保、离退休手续的办理、养老金的领取以及出具各种证明等等,都将以档案材料为重要的审核依据。
3、我可以保管自己的档案吗?
答:不能。在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》中明确规定,“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”。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杜绝档案被伪造、涂改和增减,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,从而保证它的凭证作用。所以,如果档案转递时,需要经过严格密封,自己不能拆开、保管档案,必须放在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的管理机构,才能确保档案的客观性和凭证作用。
4、毕业了,我的档案放在哪里呢?
答:(1)属于当兵、志愿者、公益性岗位、档案缺少大学毕业相关材料、退学、休学、降级(从本年级降离的)、未毕业、欠缴学费、死亡、不能正常毕业、没有报到证等情况的毕业生档案采取延期派遣的方式,档案由学院指定专人暂为保管。待可以派遣或毕业资料补充完整后,在学院完成最终装档并由学院汇总后报档案馆完成后续派档;
(2)属于按期毕业的毕业生因考研、留学或工作单位要求专人送达档案的,毕业生所在学院应将档案指派专人送达;
(3)按期毕业的毕业生,档案派遣以报到证抬头为准、由学校邮寄至毕业生生源所在地的就业和人才服务局(人才中心)。
5、毕业后,档案可不可以一直放在学校?
答:原则上不可以,对于毕业时未就业的同学,不推荐将档案继续留在学校,原因有两个方面:第一,档案放在学校不算工龄,对毕业生不利;第二,以后可能因各种原因要用到档案,除了办理就业手续,学校不会也没权给办理相关证明及手续。
6、档案丢失怎么办?
答:原则上档案是不能补办的,如有丢失,学校档案馆只能提供当年录取名册、大学成绩单等复印件。关于高中期间档案、获奖材料、党团组织材料等无法提供。